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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综合体育手机: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第九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30 12:10:29 来源:bobapp下载链接 作者:bob客户端ios
  •   根据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信访举报查处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4月25日,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的第九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接到交办的《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九批2021年4月17日)之后,我市格外的重视,立即转发相关区市党委、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责令立即核实,严肃查办。截止目前,第九批交办44件案件(其中省督察组重点交办9件),受理44件,已办结30件,阶段性办结14件,责令整改64家单位,立案处罚1家,罚款2.6875万元。

      高新区马山街道力高阳光海岸1#2#楼北侧的黑松防护林被变更用途后开发破坏。

      经现场调查,力高阳光海岸1#、2#楼北侧地块现状为空地,经对反映地块卫星照片资料做查阅,该地块2005年、2008年为耕地,2014年为闲置空地,不存在黑松林。

      由于该地块目前闲置,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组织人员对场地垃圾进行了清理,计划4月底前播撒草种进行绿化。

      莱山区凤凰水库北岸,存在暗管向凤凰水库内排放污水,无法确定暗管内污水来源,暗管内排放污水异味扰民。

      经现场调查,莱山区凤凰水库北岸确实存在污水排入情况,经沿上游河道巡查,发现天籁花园小区的污水管道被其南面的融创蓝天一号项目施工作业时挖断,导致小区生活垃圾污水未经过污水泵房处理,直接沿着泵房外沟渠排入河道,导致流入凤凰山水库出现污水异味问题。

      1. 4月26日,凤凰北路污水管网至港城东大街市政污水管网断渠抢修完毕,实现污水截流。

      3. 6月30日,完成平顶山路污水管网铺设工程,完全解决天籁花园小区雨污分流问题,确保生活垃圾污水不再排入水库中。

      莱州市沙河镇大王家村村委西头,果园东墙南50米左右胡同里有3家塑料颗粒厂,驸马村光明家具厂内、徐家村村东各有一家塑料颗粒厂,污染严重。

      所反映果园东墙50米左右胡同内共3家塑料颗粒厂,其中2家为侯某某所有,另1家为崔某某所有。驸马村光明家具厂内有1家塑料颗粒厂,负责人是戴某某。徐家村东有1家塑料厂。

      经查,侯某某主要是做塑料分拣,院内堆放有废旧塑料下脚料,无生产设备,无动力电接入。崔某某主要是做二手注塑机及成品塑料件销售。院内存放有7台注塑机、部分塑料件。现场无生产设备,无动力电接入。

      驸马村光明家具厂内戴某某塑料颗粒厂主要是做塑料造粒,无相关手续。2021年3月20日,夏邱镇政府予以清理取缔。现场检查时,厂内无生产设备、原料及产品。

      徐家村东塑料厂全名为莱州市鑫通管业有限公司,位于沙河镇匡郑徐家村东,主要是做塑料管生产,有挤塑机生产线套,加热工序有废气产生,配备有喷淋+光氧+活性炭处理设施,拌料工序配有布袋除尘器。该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因车间改造,企业于2021年3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未见污染现象。

      栖霞市山城金矿在栖霞市庄园街道后夼村村内无证采矿,栖霞市政府通过国土资源局给山城金矿造假,在地图上把该金矿标志在蓬莱边界庄子金矿处,显示后夼村无金矿。从1988年开始开采,将村里东南西三向地下水、水塘的水全部打干了。后夼村一号脉是黑矿,村东南500米8号脉不是黑矿,为了应付检查,将1号脉和8号脉打通,从8号脉出矿出水,声称1号脉未开采,将污水排放到村中小河内,地下水被污染。

      1.关于“栖霞市山城金矿在栖霞市庄园街道后夼村村内无证采矿,栖霞市政府通过国土资源局给山城金矿造假”问题。经查,该矿山1988年9月首次设立采矿权,为地下开采矿山,开采矿种为金矿,有效期至1993年9月。后经多次变更(延续)后,2016年2月进行采矿权扩界,采矿权人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0068491,有效期至2021年8月22日,尚在有效期内,不存在栖霞市通过国土局给山城金矿造假或无证采矿情况。

      2.关于“在地图上把该矿标志在蓬莱边界庄子金矿处,显示后夼村无金矿”问题。矿区位置图实行对外公示、可网络查询制度,公民可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中矿业权勘查开采公示系统栏目进行查询,公示信息中可见该矿区边界在后夼村以南,位于栖霞范围内,不存在标志在蓬莱边界庄子金矿处,显示后夼村无金矿问题。

      3.关于“从1988年开始开采,将村里东南西三向地下水、水塘的水全部都打干了”问题。经调阅相关材料结合现场查看,根据2016年6月17日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山城金矿后夼金矿区(扩界、扩能)金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6〕49号),“该矿山改扩建之前也是采用地下开采,地下水水位下降速度无明显增大,不影响当地生产生活。矿山开采除造成水位下降之外,会使本区基岩裂隙水水量减少。由于基岩裂隙水富水性较弱,产生的影响区域有限,对区域水资源量产生的影响小。矿山扩建对第四系孔隙水的水位、水量影响小;除造成基岩裂隙水水位下降之外,还会使本区基岩裂隙水水量减少;地下水流场开采前的顺地势由高到低改变为由矿区四周向矿区内径流;对村庄用水产生影响小”。

      经现场调查,位于后夼村西南有2处的水塘均位于张-栖公路南侧,其中一处距离村庄最近约86米,面积约1733平方米,在矿区范围内,现场可见池塘水满;另一处距离村庄最近约155米,面积约3061平方米,在矿区范围内,现约3米水深;位于村东的水塘(8号脉井旁),距离后夼村最近距离约455米,面积约768平方米,经查,该池塘早在上世纪80年代矿山未开采时就已干涸,并早已填平。

      4.关于“后夼村一号脉是黑矿,村东南500米8号脉不是黑矿,为了应付检查,将1号脉和8号脉打通,从8号脉出矿出水,声称1号脉未开采”的问题。经查,情况不属实。山城金矿原为生产矿山,2016年8月22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扩能,并于2016年9月13日取得了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的采矿系统扩能扩界建设项目批复(批复文号:鲁安监项目[设计]审字〔2016〕77号),矿山进入基建期,1号脉位于矿区范围内,是山城金矿后夼矿区的一条矿体,并非举报中反映的“黑矿”;1号脉和8号脉之间的贯通工程属于《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山城金矿后夼金矿区(扩界、扩能)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的正常基建工程,并非 “为了应付检查”而贯通。

      5.关于“将污水排放到村中小河内,地下水被污染”的问题。经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4月18日对群众反映的山城金矿8号井矿井水污染河流和地下水的情况做了调查核实,并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进行了取样分析,矿井水入村前小河位置取样分析结果为,除总氮一项超标外,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标准,对村庄公用水井取样分析,结果显示符合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Ⅲ类水标准。结果显示,8号矿井排水对村庄河道和地下水无影响。

      蓬莱区大柳行镇道头村有养猪养鸡等养殖户通过地下管子将粪尿排至村北村入口处的河沟内,臭气熏天。

      经核实,河道东侧有一处养鸡场、河道西侧有一处养猪场,河道内确有倾倒的少量粪尿。经现场检查和走访群众,东侧养鸡场已于2019年6月份关闭;西侧养猪场,目前圈养6头母猪,于2017年10月份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其污水流入化粪池,猪粪由养殖户用粪车清运到周边果园地,现场未发现向河道排污迹象。

      针对遗留在河道的牲畜粪尿,蓬莱区大柳行镇政府安排人员对河道粪污进行了清理,同时安排专人对此处村内河道进行巡查,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蓬莱港有限公司西侧河流被污染,该河流上大皂孙家桥东侧河岸有个粗管,有泥色热水向河中排放。芝罘区化工路国润铜业南侧水沟被污染发黑。牟平区鱼鸟河中段被南侧企业污染。

      1.针对“蓬莱港有限公司西侧河流被污染,该河流上大皂孙家桥东侧河岸有个粗管,有泥色热水向河中排放”问题,蓬莱港西侧河上游大皂孙家桥东侧河岸粗管为蓬莱东海热电有限公司海水冷却水管,蓬莱东海热电有限公司的热电联产项目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使用海水降温,海水经过凝汽器(海水在电厂生产的基本工艺中只与蒸汽通过金属表面换热)降温后经排水管排入龙山河,现场核实水色正常,未呈泥色。排水冬季为4000立方米/小时,水温为35.0摄氏度,夏季为8500立方米/小时,水温为39.0摄氏度。信访人反映的排放热水为东海热电海水冷却水,不存在河流被污染问题。

      2.针对“芝罘区化工路国润铜业南侧水沟被污染发黑问题,4月20日上午,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地调查,确认该水沟为小曲河。2017年烟台市排水服务中心对小曲河进行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改造后,已由污水渠变为雨水沟,承担只楚区片行洪功能,目前河道基本处于干涸状态,内有零星随风飘入的生活垃圾袋及枯树叶。

      3.针对“牟平区鱼鸟河中段被南侧企业污染”问题,经查,牟平区鱼鸟河是大鱼鸟河和小鱼鸟河的统称,鱼鸟河中段沿岸涉废水企业共计13家。牟平区执法人员对13家企业污水处理设备分别进行了现场检查,13家企业均按要求自行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备,且设施均正常运行。公司制作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管网排放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鱼鸟河泵站输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对鱼鸟河沿岸排放口检查,沿岸无废水排放口,沿岸管道口均是城建部门设置的雨水排放口,上述企业不存在以管道形式偷排或直排污水至鱼鸟河的行为。

      前期,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开展的各类执法检查中,均未发现该区域企业存在生产废水偷排、直排至鱼鸟河问题。同时,该区域内8家涉水重点排污企业均按要求安装了废水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查阅了8家企业的废水自动在线数据,均达标排放。同时,又查阅了5家未安装废水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排污企业的监测报告,报告数据显示企业污水均达标排放。

      1.针对小曲河问题,一是加生清理工作,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只楚街道及时清洗整理河道落叶及垃圾;二是尽快制定小曲河综合提升改造方案,预计5月底确定改造方案,确保沟内残留雨水及时排出。

      2.针对“牟平区鱼鸟河中段被南侧企业污染”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将继续会同牟平区武宁街道办事处、水务局等单位加大对鱼鸟河中段沿岸涉废水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巡查监控力度,监督有关企业定期检修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同时,对违法排放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高新区马山街道办事处中海国际锦城社区76和77号楼前,垃圾中转站建设在两楼上风向,没有消杀设备,没有定期对垃圾清运车和垃圾桶清洗,产生异味污染。

      该案与访受〔2021〕0413013为同一案件。经马山街道办事处核实,因原垃圾中转站规划与中海幼儿园相冲突,中海幼儿园建成后学生家长对该中转站位置提出异议,暂时在中海国际社区北空地设置密闭垃圾暂存处。现场略有异味。

      马山街道办事处已要求中海物业每日两次定时消杀、垃圾桶全部套袋、定期冲刷垃圾桶,确保垃圾暂存处清洁卫生,避免垃圾异味。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单独安排一辆垃圾压缩车服务该社区,每天至少清运2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噪声污染问题。高铁项目经过接夼段家村,最近施工点距村民住宅约200米。目前,建筑设计企业中铁九局正在该村北侧建设高铁特大桥,该处地质以透闪石和大理岩为主,项目部正在该处进行桩基作业,桩体部分段落围岩有黑色泥状夹层,易流动,钻机施工至此岩层段落后如停止钻进,需要间隔3个小时左右转动桩机,否则易引起塌孔风险,只要转动桩机,就会在夜间产生噪声。

      2.扬尘污染问题。建筑设计企业在项目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因洒水车排队补水时间过长,存在洒水不及时问题,导致扬尘污染防治不力。

      3.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烟台站现场指挥部于4月20日对该区域进行现场核实,发现该项目存在施工噪声、扬尘污染问题。

      1.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已告知建筑设计企业严格执行《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在产生噪音地段设置噪音隔离墙,降低噪声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将作业性质在村内予以公示、宣传,取得居民理解。并将加大夜间巡查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将加大对该工地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建筑设计企业加强湿法作业,发现洒水不及时问题立即整改。如施工方再出现此类问题,严格依照《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予以处置。

      3.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烟台站现场指挥部已要求责任实施工程单位停止该区段夜间桩基钻孔施工。加强对施工便道洒水作业,土石方作业采用湿式作业,土方采用防尘网苫盖。

      莱州市柞村镇消水庄,村委以矿山恢复治理为名挖沙毁坏山体,水土流失污染水库,水质浑浊不清。

      所反映的柞村镇消水庄村,周边共有3处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分别为华友采石矿消水庄矿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新日月采石矿消水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善明采石矿消水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均为莱州市柞村镇人民政府,实施工程单位为烟台市钰丰地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山东正元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经查,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专家评审、工程招标等手续齐全,实施工程单位资质完备,柞村镇政府对施工全过程监管。经调查,消水庄村委在治理项目开展前期,曾协助柞村镇政府开展原矿山业主与土地承包户的协调工作。

      3个项目均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进行实施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清除原有山体陡崖险石、危石;理顺边坡,治理杂乱边坡,清理场地渣石并覆土绿化;修建挡墙、排水沟;设置围栏、警示标志等。目前3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完全按照设计的具体方案要求,完成主体施工,目前正在开展树苗浇灌等维护工作,现场未见挖沙毁坏山体情形。

      现场调查时,水库与矿山间正在栽植黑松,未发现水土流失情况。4月17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消水水库取水检测,样品呈无色、无味、澄清状态,水质满足3类水环境功能区标准。

      2.由柞村镇政府负责全面做好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和莱州市水务局负责业务指导。

      栖霞市亭口镇荆家旺村,荆某兴的舅和外甥在村边养殖牛羊猪,严重污染井水,影响村民生活饮用水。

      经查,所反映养殖场位于荆家旺村村西,距该村约30米,建于20多年前,场主荆某某,主要是做牛羊养殖,共有肉牛22头,羊21只,牛羊白天在山里散养,晚上归圈。现场检查时,发现养殖场外东侧、北侧各有一处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土坑,土坑内贮存有约1立方米废水。养殖场内外未硬化的场地上有多堆粪便存放。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在距离该养殖场30米的农户家自备水井中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各项污染物指标符合《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

      责令养殖户4月25日前清除养殖粪污;4月30日前建成标准的防渗水池和粪便堆放场,同时,建设粪便堆场遮雨棚。下步,将继续加强管理,确保粪便及时清理。

      牟平区大窑化工园区的烟台恒邦化工公司,去年三四月份砍伐公司院内十多亩十几年的杨树林,破坏生态环境。

      经核查,烟台恒邦化工有限公司院内原有杨树330株,占地4.5亩,土地均为建设用地。2020年企业为下步建设项目做准备,向牟平区自然资源局提出采伐厂区内杨树申请。2020年3月16日,牟平区自然资源局向该企业核发了林木采伐证(编号:01),核准采伐林木330株,占地4.5亩。反映的砍伐杨树林行为,为合法采伐,不存在破坏生态的行为。

      牟平区大窑街道办事处将会同执法部门加大对辖区内违法采伐行为的巡查和查处力度。

      芝罘区化工路原氯碱厂土地在未经治理修复、环境不达标的情况下建立水果批发商业市场,据说是花钱买的环评报告,原氯碱厂厂房还在,仓库简单粉刷后用来存放果品,影响果品安全。

      1.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核实,原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地块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目前土地证及使用权仍归“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土地使用权并未收回,同时此地块并未有明确的规划用途,土地性质未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此地块不属于强制开展土地污染调查的范畴。

      烟台万华氯碱责任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自主委托对厂区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测工作,2020年1月19日由烟台恒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土壤初步调查数据,2020年4月由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45项基本项目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要求。

      2.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烟台成大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行业中批发、零售市场类别,未涉及环境敏感区,不纳入环评管理。

      3.4月1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芝罘区商务局、只楚街道对水果批发商业市场展开调查。经查,该水果批发商业市场为烟台成大农贸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化工路51号,租用烟台市氯碱厂厂区建设水果批发商业市场。该公司2019年1月31日注册营业执照,主要是做农产品、鲜水产品、果蔬的批发、零售。于2019年10月动工建设,2020年10月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原氯碱厂仓库于2021年3月根据消防要求做粉刷,目前已干燥无异味。

      1.要求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各类环境污染。要求企业在土地使用权进入收回阶段时,开展土壤污染环境调查等相关工作。

      2.要求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实施拆除时,需根据《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要求,对场地内建构筑物实施规范化拆除,避免拆除活动造成土壤环境污染。

      3.要求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严格做好对烟台成大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落实环境污染防治要求。

      4.芝罘区商务局已要求市场相关负责人加强市场管理,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落实仓库存放果品规定要求,确保果品等质量安全。

      开发区天山路宇光机械有限公司,晚上10点至零晨3、4点,机械噪音扰民问题,居民反映强烈。

      1.烟台宇光机械产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挖掘机、叉车、空气压缩机、矿山粉碎机、海上钻井平台、运输设备、别的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生产的基本工艺为焊接部品-组装-焊接-校正-机加工-打磨-成品。项目于2014年4月30日取得环评手续,2015年4月22日完成验收。

      2.企业厂区东门外有约600平米的装卸区域,装卸货物多为挖掘机底盘等重型构件,在装卸过程中产生噪声污染。另外,企业车间校正工序以及厂区北侧的风机,在生产期间也会产生噪声污染。

      3. 4月18日,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夜间厂界噪声超标。

      1. 对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严禁企业在厂区外进行装卸作业,并对厂区外成品进行清理;要求企业夜间20点之后不再进行室外装卸作业及校正工序的生产;要求企业深化噪声污染治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目前,企业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抓紧制定整改方案。

      2.针对夜间噪声超标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已对公司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26875元。

      龙口市龙港街道道恩煤厂南姜某某沙厂,在海边盗采海沙多年,破坏海边生态,沙厂扬尘问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1.所映姜某某沙场,位于龙港街道小孙家村西、梁家煤矿北部、润禾煤场南侧,共有两个存沙大院。2012年,姜某某为给梁家煤矿井下供沙,从龙港街道兴隆庄村某沙场购买黄沙,目前该沙场已不存在。由于梁家煤矿用沙量逐年减少,剩余黄沙全部囤积在该院内。

      2.经现场核查,该沙场内沙堆未苫盖,抑尘措施不到位。另经调查,姜某某沙场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根据实地勘查并比对历年遥感影像图,2012年该宗地确已堆放有大量黄沙。2021年4月21日,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现场调取样品,并委托龙口市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站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为河沙,并非群众反映的海沙。目前,该沙场院内黄沙已荒草丛生。因时间久远,海边盗采海沙问题无法查证,也没有证据证实姜某某有盗采海沙行为。

      芝罘区辛庄街道厚安热力公司旁边,在小平房内居住二三十户人员,收购废品,垃圾乱堆,塑料袋乱飞,环境污染严重,2019年造成火灾,存在安全环保风险。

      1.该点位为东山街道木林庄棚户区,平房内实际住户为22户,其中15户租房户。

      3.该处居民多以拾荒为业,存在杂物、垃圾乱堆情况,但未见塑料袋乱飞及污染空气、水体等问题。

      1.南山路派出所已着手对其中15户租房户做出详细的调查,发现违规租赁行为将立即查处;鉴于该区域房屋多为C级或D级危房,经与有关区直部门会商,计划在今年汛期来临前完成对全部住户的搬离和妥善安置。

      2. 4月19日,综合执法中队已牵头完成现有杂物清理,并责令停止非法经营行为。目前该回收点已关门、停业。

      3.此前,东山街道已安排物业定期清理垃圾。4月19日东山街道办工作人员对现场再次清理。同时要求社区安排专人每天巡查,综合执法中队和物业公司不定期巡查,发现垃圾杂物,立即进行清理。

      4.截止目前,街道已为每户居民配置灭火器1个、专用灭火储水容器1个,并进行灭火器使用培训,增强初发火情处置能力;同时,由派出所、社区对居民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发现乱堆乱放可燃杂物立即协调物业公司进行清理。

      高新区中海国际社区铂悦府西侧栅栏外,空地南侧有一条臭水沟未治理,水沟里还有垃圾,水质呈绿色,臭味问题较重,下雨时臭水会流入小区;该空地北侧临近幼儿园的地方清理的很及时很干净,但空地南侧尤其这条臭水沟尚未清理。

      该案件与访受〔2021〕0416007为同一案件。经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现场核实,该水沟为雨水沟,非污水沟,现场核查时水沟内无垃圾,有少量雨水积存,无异味,但不排除夏天积存的雨水产生异味。

      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计划对该雨水沟进行拦截,但因附近污水管网施工阻路,该工程延至本月底开工,工期两天。

      海阳市行村镇桃林村于某民养猪场,臭味熏天,下雨时存在污水外流的问题,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经现场调查,桃林村有2个名为于某民的散养户。其中一户村民养了3头母猪和20头仔猪,猪粪能日产日清,猪尿流入3个有盖的塑料桶中,随满随抽,猪粪尿还田。另一户村民养了4头母猪和30头仔猪,化粪池、堆粪厂达到“三防”要求,猪粪尿还田。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流痕迹,但在猪粪尿清理过程中,周边都能闻到明显臭味,对居民生活有影响。

      1.行村镇督促养殖户做好化粪池、塑料桶密闭管理,在粪尿清理过程中减少敞口时间,尽可能减少臭味污染。

      2.行村镇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养殖户的日常巡查检查,察觉缺陷立查立改,杜绝养殖污染问题出现。

      海阳市郭城镇后洽河村姜某石材加工厂,加工石材产生的粉尘问题严重,产生的污水乱排放污染村自来水井,晚上加工石材产生噪音扰民问题。

      1.经查,姜某石材加工厂位于海阳市郭城镇后洽河村西北,2018年7月在“散乱污”整治中,该企业被关停,加工车间已被断水断电,只保留其生活用电和生活用水,相关加工设施已全部拆除。2021年3月,该加工厂为清理库存原料,将剩余原料承包给他人进行手工加工路边石,工艺流程中存在粉尘污染。从现场看,原材料覆盖不到位,并有原石材加工厂遗存的少量锯泥。

      2.关于“产生的污水乱排放污染村自来水井”问题。该石材加工厂已于2018年7月关停,2021年3月,承包方手工加工路边石,无废水外排。郭城镇于2019年12月和2020年5月两次取水井水样到海阳市检验测试中心进行检测化验,检验结果均为达标。

      2.郭村镇责令该石材厂清理遗存的锯泥,对原材料进行覆盖。现场已整改完成。

      3.郭城镇将督促该石材加工厂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剩余的原材料及库存产品全部清理。

      栖霞市桃村镇桃林夼村村东东沟水库,村西化工厂排放污水通过管道排到水库,东沟水库被承包用来养鱼,均造成水库的水被污染。

      经查,桃林夼村东沟水库,位于村东约1.5公里山谷中,水源主要来自降水。经实地查找和走访群众,桃林夼村无化工厂,且水库周边未发现排污管道。桃林夼村东沟水库未对外承包,未用于发展水产养殖,蓄水仅用于樱桃、苹果等农作物浇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水库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该水库水质符合《农田灌水质标准》。

      下步,桃村镇将继续加强对水库、河流等环境领域的监管巡查力度,强化属地管理职责,不断提升属地内生态环境质量及保护力度。

      经查,所反映养鸡场为烟台市牟平区康信养殖场,位于观水镇郝格庄北,距清阳河约700米。该养殖场主要从事种鸡饲养,现存栏量约10万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已进行环保备案,配建有粪污处理设施。该养鸡场共建有14个养鸡大棚和2个污水沉淀池,2个污水沉淀池容积分别约198、218立方米。该养鸡场一年半清刷一次鸡棚,清洗鸡棚的污水经排污管道全部收集于两个污水沉淀池内,然后还田利用。现场勘查未发现有养殖污水乱排的现象,也未发现养殖污水流入清阳河情况。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将会同镇街和有关部门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确保粪污有效处置。

      芝罘区竹林南路1006号君临苑小区,北侧上山路,车辆引起扬尘污染特别严重,交通以及装卸噪声污染严重。小区外面西北角堆放建筑垃圾造成扬尘污染,卖水泥商贩也引起扬尘污染。

      1.经现场查看,君临苑小区北侧上山道路,路基损毁严重,车辆通过时确有扬尘。经奇山街道办与市热力公司沟通,此路为市热力公司为鹿鸣分站运煤车辆通行所修,道路之前做过硬化,2017年修建塔山南路时,中宏路桥公司工程车辆通行此路将路基压坏,且未予修复。

      2.此路途径君临苑小区路段未发现有装卸区域,所反映噪声污染疑为行车时造成。

      3.君临苑小区西北角空地发现4个破旧沙发,5个垃圾箱,5滚轴光纤,未发现有建筑垃圾。空地西侧有渣土已覆盖密目网。

      4.小区西北角空地及周边未发现有卖水泥商贩,所反映水泥商贩疑似位于小区南侧空地,目前已搬迁。

      1.市热力公司已将此路纳入修复计划,同时联系市开发办和中宏路桥公司进行修复,计划2021年10月完成。

      莱山区莱山街道车家疃村,本村山西坡倾倒的建筑垃圾,扬尘污染严重;车某佑修建坟墓破坏山体植被。

      2.村东侧坟场车某佑所修建坟墓位于林地范围内,经委托第三方进行测量,该坟墓占地面积298平方米,其中硬化面积为108平方米,坟墓硬化问题构成了毁林行为。

      2.莱山街道城管中队已进行现场勘验,并立案查处;责令该村民立即拆除硬化,并栽植植被恢复原貌,4月23日全部整改完毕。

      烟台地区反光膜污染土壤,山体乱砍以及采石破坏植被和地下水;农村山上树木被砍伐,水土流失严重。希望加大绿化,保持青山绿水。尽快调查解决农村这些污染问题。

      1.针对反光膜污染土壤问题,烟台市农业农村局于4月18上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事项交办单〉[2021]152号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统筹“反光膜、地膜、棚膜、果袋”清理整治,将其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专项督查范围。18日下午召开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市高速路、国省道路域及村庄人居环境专项督查培训会议”,成立5个督查小组,4月19-21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查看了14个区市境内的主要高铁、高速、国省道沿线个村庄,共发现问题点位48处。

      2.针对“山体乱砍以及采石破坏植被和地下水;农村山上树木被砍伐,水土流失严重”问题。当前,省自然资源厅每季度下发一次卫片,各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对每一个疑似图斑进行核查并将现场核查情况上传卫片系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定时抽取一定数量的疑似图斑进行核查。

      1.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发现问题点位48处,已全部整改完毕。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省督察组4月22日下午走访农业农村部门问询事项反馈问题,并结合正在开展的“三膜一袋”调研工作,在使用、回收与利用环节,研究实施切实可行的科学措施,有效提升污染防治效果。

      2. 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反映山体乱砍、违法采矿等案件共出动60余人核查现场20余次,出具复查意见书9次。2020年烟台市先后投入1.8亿元,共完成107处矿山治理,极大地推动了绿色矿山的建设工作。

      莱州市朱桥镇朱郭李家村与金城镇小官庄村交界处汇金公司私排废水到金城镇马塘河里,污染地下水,现在改为通过管道向海里排放,排放口在金城镇原家河口。汇金公司分别在小官庄村有四五口水井,大官庄村1口水井,朱桥镇后陈村也有水井,铺设管道从2021年正月十五之后开始昼夜不停的抽被污染的地下水,抽至小官庄河,再通过潜水泵抽至矿区。

      所反映的为莱州汇金矿业有限公司纱岭金矿项目,于2018年3月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意见要求矿井涌水不外排。矿井水处理项目环评于2020年10月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审批,同意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将处理后的淡水排入朱桥河、马塘河,浓水排入朱桥河入海口感潮河段。

      该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地下涌水量大于工勘数据,井下水无法完全利用,导致井下水未经处理排至马塘河河道,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针对汇金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于2020年10月对其立案查处。2021年1月底,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督导、帮扶企业,聘请第三方对区域内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了检测鉴定,根据检测结果,发现区域内部分水井氯离子超标。汇金矿业根据专家意见对超标水井昼夜抽水,自然修复,经管道排至朱桥河入海口感潮河段。

      2021年4月1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大官庄村1个灌溉井、小官庄村5个灌溉井、后陈村2个灌溉井井水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区域地下水氯离子含量较前期有所下降。目前,水质正在持续改善中。

      1.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和朱桥政府对马塘河段水井进行仔细的检测,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不得用于农田灌溉。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负责,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抓紧建设工程矿井水处理项目,并进一步规范排水行为。

      海阳市行村镇行一村村书记姜某波前两年将20多亩承包地挖土卖沙,现在成为一个大水湾。

      1.经查,2018年5月,为打造美丽乡村,本着节约经费的原则,经行一村“两委”研究决定在村西原老沙厂位置采沙,主要用于修路、浆砌排水沟等,于当月采挖完,无外售。采沙位置不是承包地。

      2.挖沙位置目前形成约16.6亩的水湾,经简单修葺四周加装护栏后,用于周边村民庄稼及果树灌溉。

      行村镇党委、政府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坚决乱采乱挖行为出现。

      莱州市夏邱镇李家庄村南侧小河对面垃圾场存放石粉与垃圾,雨天冲撒到小河里。

      所反映的垃圾场位于夏邱镇盆王家村,上世纪80年代周边石材厂将石材废渣堆积在此处,形成废渣场,现场可见生活垃圾。所反映的小河系排水沟。现场检查时,该处废渣堆放点已使用抑尘网进行了全面覆盖,排水沟内无水,沟内未见石材废渣冲刷痕迹。2020年12月,盆王村与石材废渣处置企业莱州华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固废框架协议》,对石材废渣进行综合利用。

      2.由夏邱镇政府负责,对该处堆放场加强监管,在其周边进行护坡,并设置沉淀池。

      芝罘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新桥小区松园里51号居民捡拾垃圾,臭味影响居民生活;新桥小区松园里66、65、64号居民使用农家肥,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4月18日,经凤凰台街道新桥东社区现场勘验,发现松园里51号有居民捡拾约60公斤废品,大部分为废纸箱,现场未发现异味;松园里64、65、66号有居民用泡沫箱种菜,未发现施用农家肥情况。

      4月19日,凤凰台街道新桥东社区联合新桥物业将松园里51号居民捡拾的物品清理完毕;新桥物业公司协助安排车辆人员对松园里64、65、66号业主种菜的泡沫箱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清理完毕。

      芝罘区奇山街道塔山小学操场西墙外塔山存在堆放生活垃圾、回收的废品垃圾,气味难闻的问题;塔山小学操场南墙外,路面未硬化,被居民种菜,一刮风尘土飞扬,影响居民环境;塔山东路56号楼西侧有一个垃圾坑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1.经现场查看,塔山小学西墙外为一片无花果树,果树西侧有1处原拆违建剩余房屋和1处周边居民丢弃的生活垃圾堆。周边居民反映此处无从事废品回收人员,现场未发现回收的废品垃圾,周边无异味。

      2.塔山小学南墙南侧与嘉城花园小区之间有一处空地(长约80米,宽约6米),产权单位为塔山集团,此空地未硬化但已覆盖密目网。在空地西侧路北有2处居民菜地,面积约2㎡。

      3.塔山东路56号楼西侧有一处已干涸水塘,水塘周边坡路处有居民丢弃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 4月19日奇山街道安排设备和人员对垃圾进行清理,4月21日已清理完毕。

      2.塔山小学南墙外空地已纳入2021年度塔山社区老旧社区改造范围,改造完成后将铺设道板砖进行硬化。2021年6月进场,预计2021年10月完工。

      3. 4月18日,奇山街道已安排保洁人员和机械设备对西侧水塘进行清理,4月22日垃圾已清理完毕。下步将协调塔山集团在水塘周边进行围网。

      莱州市沙河镇路旺几十家塑料机械厂,尤其是小型塑料机械普遍存在露天喷漆问题,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

      所反映沙河镇路旺区域共有塑料机械企业91家,生产工艺为原料-切割下料-机加工-焊接-组装-成品,喷漆件外协加工,按规定可豁免环评管理。

      4月18日,执法人员采取无人机航拍、重点抽查的形式,重点检查了11家塑料机械加工企业,没有露天喷漆行为。

      莱阳市古柳街道丁格庄村村南和村北都有晾晒鸡骨头的,气味难闻,空气污染比较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4月14日,莱阳市古柳街道接到群众反映在丁格庄村北有人晾晒鸡骨头异味严重的问题后,古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晾晒鸡骨头的为丁格庄村民徐某,古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当场责令徐某清理鸡骨头,恢复场地原貌。4月18日古柳街道接到交办单后,发现徐某将之前在村北晾晒的鸡骨头迁移至村南进行晾晒。

      古柳街道办事处对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徐某立即对鸡骨头进行清理,恢复场地原状。目前已清理完毕。

      牟平区大窑街道沟东村、北莒城村、南莒城村地下水被污染,导致举报人在沟东村的苗圃地里的树苗灌溉地下水后死亡,2019年六、七月份牟平环保局检测报告显示地下水氯化物指标为17600,九、十月左右举报人自行在青岛正信检测公司检测病死树苗叶显示硫化物严重超标,近几年这三个村一直饮用地下水,患癌病村民很多。怀疑为沟东村北侧化工厂、电镀厂排水导致。

      1.针对沟东村、北莒城村、南莒城村地下水被污染问题。2021年4月1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委托烟台恒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分别对上述3个村庄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3个村庄地下水PH值、氯化物、耗氧量、硫化物、铜、锌、镉、六价铬、铅、镍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针对沟东村树苗灌溉地下水后死亡问题。2019年7—11月,该群众先后多次反映类似问题。①2019年7月23日,反映“地下水水质受到污染,果树死亡”。经查,反映的苗圃地为烟台市春宏苗木专业合作社,周边500米范围内无涉水工业企业,其地下水井主要用于农业灌溉。现场勘查时,该合作社的无花果树、樱桃苗圃少部分树叶存在边缘枯萎现象,未发现樱桃树、无花果树等树叶全部脱落情况。同时,烟台市牟平环境监控中心监测人员现场对地下水井井水进行采样检测,PH值、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总汞、镉、总砷、铬(六价)、铅、铜、锌均未检出。但是,此次监测中氯化物浓度为17400㎎/L,超过规定标准,情况属实。据分析,该地下水井距离北面海水潮汐带约1400米,因连年干旱,该地下水井取水频繁、过量,致使海水倒灌导致。②2019年8月16日,反映称“该地下水井水质自己检测后并不含有盐分,说明不是海水倒灌”。2019年8月2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对烟台市春宏苗木合作社的地下水井及周边的3处地下水井进行采样检测,地下水井PH值为6.69,氯化物浓度为120mg/L,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同时应群众要求对盐度进行检测分析,检测盐度为6.4ppt;周边3处地下水井水质所检项目也均未发现异常情况。③2019年9月19日,反映“地下水污染”。9月24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其反映的水井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限制要求。④2021年4月1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委托烟台恒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烟台市春宏苗木合作社苗圃地里的灌溉地下水井进行了取样检测PH值、氯化物、耗氧量、硫化物、铜、锌、镉、六价铬、铅、镍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3.针对“九、十月左右投诉人自行在青岛正信检测公司检测病死树苗叶显示硫化物严重超标”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环境执法人员曾多次要求该苗圃地所有人提供自行检测报告,均未提供。另外,2019年9月24日、2021年4月1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分别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烟台恒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对其苗圃地里灌溉地下水井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均未检出硫化物,病死树苗叶显示硫化物严重超标与所谓地下水污染无直接关系。

      4.针对“近几年这三个村一直饮用地下水,患癌病村民很多”等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化工厂、电镀厂分别位于3个村庄北侧约800米、700米,且上述3个村庄均位于企业上游,以地势和地表水、地下水流向分析,企业废水对上述3个村庄不会产生影响。①化工厂问题:群众反映化工厂应为烟台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其中氯碱化工项目已于2015年11月23日停产,化工生产设备已于2016年拆除。目前热电联产项目冷却水及脱硫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润滑油调和包装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通过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设置污水排放口,无污水外排情况。②电镀厂问题:投诉人反映的电镀厂为烟台市牟平区盛达电镀有限公司。该公司前身为牟平造锁厂电镀车间,成立于1975年,2002年改制为烟台市牟平区盛达电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主要从事电镀(镀锌、镀铜、镀镍、镀铬)生产加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按要求进行了分类收集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经现场取样检测,PH值、铜、锌、镉、六价铬、镍、总铬、铅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含镍、含铬污水排放口无污水外排。该公司所有生产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流入烟台信环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再处理。该公司已安装总镍、总铬、PH废水在线检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通过调阅该公司废水自动在线历史数据显示,未发现存在污水超标排放的情况。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将加大对周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莱山区黄海街道新世界百货祥隆步行街15时至20时商铺噪音扰民严重;周末11时至20时商铺噪音扰民严重。

      经莱山区公安分局现场调查,工作日下班时因人流较大,部分商家确实存在高音喇叭宣传情况;周末购物人员多,部分商家也确实存在高音喇叭宣传情况。

      3.对群众拨打110报警噪音扰民的商家及时出警查处。对屡禁不止的商家,公安机关将及时委托第三方噪音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对构成噪音污染的商户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蓬莱区小门家镇小门家村,村民张某江、张某勇、张某斌、张某生、张某江养殖肉猪,臭味严重扰民;其中张某生养殖户将养殖废水排到东侧河流,污染河流。

      五家养猪户利用自家院落或口粮地进行养殖,生猪存栏量逐年减少,属于规模以下养殖户,且养殖区划为限养区,五家养殖户都配建了符合标准的粪棚、污水池,粪污处理工艺都实行干清粪,粪便与污水分开收集,全部正常运行。五家养猪户周边存有轻微异味。

      张某生养殖户产生的污水通过硬化封闭防渗的污水池进行收集,再定期由专用抽粪车抽取,拉到农田里还田或运到小门家镇野王村大型化粪池进行集中处理,未发现养殖废水排到东侧河流迹象。

      1.小门家镇政府加大对养猪户的监管力度,督导养殖户每天进行粪污清扫,及时清运;提高消毒质量和频次,减少粪污发酵,清新猪场空气。

      2.对今年停养的养殖户,确保场地、配套设施、废污清理彻底。对拟择地搬迁的养殖户,已协调做好土地选址工作,将按照标准建设废水储存池等配套设施。

      海阳市朱吴镇乐畎村北侧约50米,路西堆放大量村民生活垃圾,污染东村河。海阳市朱吴镇乐畎村孙全周在村西集体土地挖沙。

      1.“村北50米,路西堆放大量生活垃圾”问题。经现场查看,未发现生活垃圾,在乐畎村北50米路西有村民长期堆存的建筑垃圾。

      2.“污染东村河”问题。经现场查看,河道内没有垃圾。堆放的建筑垃圾距离河道30米,且河坝比路面高,不存在垃圾入河问题。

      3.“朱吴镇乐畎村孙某周在村西集体土地上挖沙”问题。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村西位置有工程机械挖沙作业,现场没有采挖的痕迹。但村西南处有一条修建、拓宽的土路,山体有被采挖过的痕迹。经调查,2018年11月,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打造民俗旅游,拓宽樱桃销路,增加村民收入,乐畎村召开“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村南修建道路,孙某周在集体土地挖沙问题不属实。

      2.朱吴镇将加大对违章建设、私挖乱采等破坏环境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同时做好村务公开,积极化解村内矛盾纠纷。

      莱山区莱山镇千金村南,中铁十五局施工的道路工程,野蛮施工、粗鲁作业,没有任何覆盖,导致扬尘扰民,还存在夜间施工的问题。

      该问题与访受〔2021〕0414034为同一问题,已于4月16日处置完毕。接到交办件后,4月18日,莱山区住建局再次到现场进行了查看:

      现场非施工区域已全部覆盖,7台洒水车已到位,随路基施工作业不间断洒水,无扬尘现象;目前现场晚10时后无施工情况。

      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施工现场管理力度,不间断进行督查、巡查。确保道路作业面保持湿润,土全覆盖;工地物料整齐堆放;场内及周边垃圾及时清理。严禁出现夜间施工超过晚10时情况。

      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留衣庄村村北及村西有六家硫酸软骨素生产企业,距离村居民小区很近,企业未按环保要求生产,异味扰民;未做防渗处理,地下水污染严重。遇有上级检查时,企业均通过停产检修逃避。

      经查,留衣庄村附近共有6家软骨素生产企业,分别是:烟台新利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烟台星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烟台源成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厂、莱阳市源发生化制品厂、莱阳市源丰生物制品厂,环保手续均齐全。其中莱阳市源丰生物制品厂和烟台源成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已相继倒闭,其余4家软骨素企业目前因疫情出口困难和市场疲软等原因处于停产状态。

      1.关于软骨素企业距离小区很近异味扰民等问题。经核实,最近的软骨素企业距离居民小区不足20米。莱阳市软骨素企业始建于90年代末,周边无居民,近几年来,随着莱阳市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居民小区建设至软骨素企业周边。软骨素生产工艺中蒸煮环节和污水处理曝气环节产生一定的异味,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按照要求,软骨素企业均已对车间进行密封,并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车间蒸煮废气、污水处理池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021年3月底至4月初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上述企业进行检测,数据显示企业排放废气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虽然废气能够达标排放,但不排除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

      2.关于未做防渗处理,地下水污染严重问题。软骨素企业按照要求全部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莱阳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污水处理池进行了防渗处理,不存在未做防渗处理和污染地下水情况。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已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留衣庄村地下水进行检测,目前正在检测中。

      3.关于上级检查时,企业均通过停产检修逃避问题。软骨素企业会按照自身和行业生产规律进行停复产,2020年3月以来,因国外疫情问题出口受阻,生产不规律。因此不存在通过停产检修逃避监管情况。

      莱阳市政府要求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进一步加强对软骨素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把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牟平区王格庄镇东崇阳后村村主任王某和其弟从2018年起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下盗采理石矿山剩余的石料,给生态造成破坏。

      2018年7月,王格庄镇政府在日常矿山检查中发现王某弟弟在东嵩阳后村村东原宏磊2号矿非法开采花岗岩。牟平区自然资源局及时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8年9月对王某弟弟的非法开采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其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21000元,并处罚款6300元。矿山采矿设备已全部清除,工棚已拆除,电力已切断,人员已撤离。

      现场未发现东嵩阳后村村主任王某在东嵩阳后村盗采、盗运花岗岩矿山剩余石料的违法行为。矿山关停后牟平区王格庄镇政府也未发现矿区有盗采现象。

      1.针对王某弟弟违法开采行为,牟平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18年9月对其依法查处,责令其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21000元,并处罚款6300元。

      2.牟平区自然资源局将联合王格庄镇政府继续加强对矿山的监管巡查力度,对违法开采行为依法查处。

      海阳市丁字咀码头和海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码头被台风冲毁,码头海域淤死,码头环保生态被破坏。

      1.经查,案件反映的海阳市丁字咀码头始建于70年代,码头用块石堆砌呈L型,长约380米,属渔民自用码头。该码头在2010年因台风损毁,后因潮水带来泥沙形成自然淤积,导致港内失去船舶停靠条件,弃用至今。

      2.关于码头环保生态被破坏问题,经现场查看,该码头卫生状况良好,没有垃圾堆放情况,附近海域没有非法养殖以及污水排放情况。码头附近海域海水水质多年监测均达到国家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海阳市辛安镇将按照环保网格化管控要求,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等部门加强配合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利用海上环卫队伍和综合执法中队,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确保全镇海域无污染。

      莱山区院格庄街道的朱唐夼村的无证骨粉厂,存在臭气扰民的问题,雨天排出的污水对牟平区高陵镇的徐村水库造成污染。

      经院格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企业仅有工商营业执照,有骨粉加工作业,现场确有臭味。该企业生产环节不产生废水。

      4月18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取缔,已停产停业。当日,组织对设备及物料进行清运,4月22日全部清运完毕。

      蓬莱区大柳行镇南曲家村的烟台达肯热处理公司,公司内液氨罐没有安装泄漏报警装置,经常有氨气泄漏,影响村民生活。

      烟台达肯热处理公司厂房西侧设备车间内存在液氨罐,尚未与生产管道和设备连接,从未投入生产使用,现场核查无泄漏,该液氨罐上方安装有泄漏报警装置。

      该公司液氨手续不完备,蓬莱区应急管理局已责令该公司限期清理液氨罐。已于4月20日清理完成。

      莱阳市凤凰路附近从五龙南路以西开始有臭味,特别是靠近富水路的地方,群众反映是周边软骨素企业造成的。

      经查,莱阳市凤凰路共有软骨素生产企业3家,分别是烟台新利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烟台星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厂,上述软骨素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目前因疫情出口困难和市场疲软等原因处于停产状态。

      软骨素企业生产工艺中,蒸煮环节和污水处理曝气环节产生一定异味,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按照要求,所有软骨素企业均已对车间进行密封,并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车间蒸煮废气、污水处理池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2021年3月底至4月初第三方监测数据显示,上述企业排放废气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标准》。虽然废气能够达标排放,但不排除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

      莱阳市政府要求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进一步加强对软骨素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经查,所反映企业为山东鲁海食品有限公司及下属的烟台鲁海食品有限公司,两公司均位于羊郡镇南羊郡村,环保手续齐全,共用一个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1000立方米。

      该公司废水大多数来源于蔬菜加工的清洗、漂烫和海产品清洗环节,日产生废水约300立方米。现场检查时两公司均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COD、氨氮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已与烟台市监控中心联网,数据显示能够达标排放。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放至羊郡河后进入黄海,排查厂区周边未发现暗管和偷排现象。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排放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目前正在对样品进行分析。

      莱阳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莱山区中铁逸都小区西侧有囤积的渣土和建筑垃圾,常年无覆盖,尘土飞扬泥水横流,污染生态环境。中铁逸都东侧棚户区改造拆除的建筑垃圾堆积在村南侧洼地内。两处都是近期才覆盖了绿网,建议采取进一步治理措施。

      1.经查,莱山区中铁逸都小区西侧确有渣土和建筑垃圾囤积问题,现场土方约10000余立方米、建筑垃圾约400余立方米,已覆盖绿网,现已无扬尘及泥水横流情况。

      2.中铁逸都小区东侧为松岚村旧村改造项目,问题所反映位置有拆迁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未进行外运。

      1.4月18日,初家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对中铁逸都小区西侧囤积的渣土绿网覆盖情况进行了再次完善,确保无土及扬尘等情况。对混在土方内的建筑垃圾全部进行分拣外运完毕。

      2.对松岚村旧村改造项目已拆除房屋全部进行绿网覆盖,定期进行洒水,确保不出现扬尘。目前,该地块还剩余6户未完成征迁,待全部征迁完成后,将统一进行清运。

      2020年5月,已接到过市民反映的林语逸景小区油烟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林语逸景小区西侧网点从事餐饮经营商户共26家。2020年5月16—17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对全部餐饮类商家进行地毯式摸排检查,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督促商家建立油烟净化设施定期维护台账,避免出现油烟超标污染现象。

      2020年5月28日至6月12日期间,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分批次对涉及的饭店进行油烟监测,均符合排放标准。同时,与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对接,调取了网点油烟管道的原始规划设计图纸,开发商并未私自改变油烟管道的规划建设,经调取原城市管理环保局烟开城〔2013〕61号文,该文显示同意批复林语逸景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符合相关标准。

      2021年1月,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林语逸景排烟管道漏点问题,联系林语逸景开发商共同排查,对漏点问题进行整改,封堵油烟漏点。

      接到交办单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4月18日再次现场查勘,相关商铺油烟设施均运转正常。

      4月23日前,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物业召集林语逸景所有餐饮商铺,在已经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前提下,要求相关商户在经营期间,关闭窗户,进一步减少油烟和噪音问题;安排专人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保证一周巡查一次,对不正常运行油烟设施的商户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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